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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期刊VIP網(wǎng)所屬分類:藝術教育時間:瀏覽:次
摘要:美術是以物質材料為媒介,塑造可觀的靜止的,占據(jù)一定平面或立體空間的藝術形象的藝術。表現(xiàn)作者思想感情的一種社會意識形態(tài),同時也是一種生產(chǎn)形態(tài)。美術,也稱造型藝術或視覺藝術,它是運用一定的物質材料(如紙、布、木板、粘土、大理石、塑料等),通過造型的手段,創(chuàng)造出來的具有一定空間和審美價值的視覺形象的藝術。
關鍵詞:美術教育,藝術管理,藝術論文刊發(fā)
美術的范圍非常廣泛。從大的方面說,它可以大體分成觀賞性藝術和實用性藝術兩種類型。 從觀賞性藝術來講,它主要包括繪畫和雕塑兩大類。而繪畫,由于它使用的物質材料和工具的不同,又可分成中國畫、油畫、水彩畫、水粉畫、版畫、素描等畫種。雕塑也有圓雕和浮雕等多種形式,所用材料則有石、木、泥、石膏、青銅等。
實用性藝術同樣包括兩大類:工藝美術和建筑。中國國內(nèi)外對工藝美術這個概念的理解雖有不同的看法,但按照通常的說法,工藝美術包括了傳統(tǒng)手工藝品、現(xiàn)代工業(yè)美術和商業(yè)美術三大部分。傳統(tǒng)手工藝品如玉雕、象牙雕刻、漆器、金屬工藝品等;現(xiàn)代工業(yè)美術(或稱“工業(yè)設計”)包括一切為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需要的適用而美觀的生活用品(如花布、陶瓷、玻璃器皿、家具、地毯、家用電器等),以及現(xiàn)代化的交通工具和機械的造型和色彩設計;現(xiàn)代商業(yè)美術主要是指商品標志、包裝裝潢和商業(yè)廣告等。建筑之所以也屬于美術的范圍,那是由建筑本身包含的技術科學和藝術的兩重性所決定的。任何一座建筑物總是以具有某種空間形體的物質結構矗立在大地上的,這就必然有一個造型是否美觀的問題。從這個意義上講,建筑和雕塑一樣是一種非常具體的造型藝術。
在談及兒童美術教育時,一位臺灣學者曾經(jīng)感慨地說:“美術教育是一把雙面的刀刃。教得多了,兒童極 易成為教學內(nèi)容與教師偏好的奴隸,難以掙脫,有幸掙脫,亦已身受傷害;教得少了,期待自然開花的結果, 卻常見兒童為技巧不足的挫折感所苦,學習的過程空有刺激而沒有收獲。”在學習和貫徹《幼兒園工作規(guī)程》 精神、將轉變了的教育觀念轉化為幼兒園美術教育實踐活動的過程中,我們也遇到了這一棘手的問題。然而, 當我們運用“游戲與教學優(yōu)化整合”的整體改革思路思考美術教育時,我們原先的困惑化解了。
對幼兒園美術教育的價值定位
一個兩歲左右的兒童,用筆在紙上涂鴉,或用手指在沙地上亂畫線,完全是受其內(nèi)在自發(fā)動機的驅使,滿 足視覺和動作上的需要。幼兒從涂鴉起就開始創(chuàng)造一套滿足自我表現(xiàn)需要的符號系統(tǒng)。只要成人不去干預,他 們會十分自然地運用自己創(chuàng)造的符號系統(tǒng),按照自身的需要和愿望去表現(xiàn)自我,完成皮亞杰所說的同化作用。 從這個意義上講,兒童的美術活動是一種游戲。因為這種自由制作過程沒有強制的目的和社會實用價值,重過 程而不重結果。兒童作用于美術材料的過程,就是將自身的經(jīng)歷和體驗重新組合,并賦予新的意義的過程。而 兒童的美術作品則是兒童自我的一個部分,表現(xiàn)了他的思想、情感、興趣和對外部世界的認識。
然而,還應該看到,美術活動除了對兒童的一般發(fā)展具有教育意義外,還對兒童發(fā)展具有特殊的教育作用 。作為一種審美活動,美術活動不僅在現(xiàn)實生活層面上,而且在對美的追求的層面上,能使幼兒感受和理解真 、善、美,引起幼兒的情感律動,給幼兒以美的享受,陶冶其情操。從這個意義上講,教師有目的、有計劃的 美術教學能使幼兒不只局限于自身的經(jīng)驗,能帶給幼兒經(jīng)過修正的、理想化的現(xiàn)實,使幼兒能按照教師給予的 形式美原則指導下的技能和方法進行作業(yè)。
我們在給美術教育活動進行價值定位時,更多地注重前者。我們認為,在幼兒階段,兒童有十分強烈的內(nèi) 在表現(xiàn)自己的愿望和動機。滿足幼兒美術游戲的需要,讓幼兒自主地進行創(chuàng)作,這對于培養(yǎng)幼兒健康的個性具 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我們也沒有放棄后者,我們認為,美術的技能學習是幼兒美術活動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教 師應尊重幼兒的現(xiàn)狀,從其理解能力和操作水平出發(fā),去確定略高于幼兒基礎的教學要求,而不可機械地按照 教學進度去勉強幼兒。這樣的價值定位,使我園的美術教育有了基本立足點。
讓幼兒把美術活動看作是自己想做的事
美術活動是一種創(chuàng)造性活動。在美術活動中,需要兒童的想象和創(chuàng)造。兒童美術作品的魅力就在于其充滿 豐富甚至離奇的想象力。作為美術教師,萬不可用自己對世界的認識和感受,去要求幼兒模仿,這樣做勢必會 壓抑幼兒的創(chuàng)造性。
以前,我園教師教幼兒畫畫,往往先自幼兒出示一張范例,然后向幼兒交待先畫什么,后畫什么,什么東 西畫在紙的什么位置,一切都按教師預先規(guī)定的方案做,至多只允許在內(nèi)容上稍有變化。例如畫頭飾,給幼兒 示范的是小雞、小鴨、小貓、小狗4種,讓幼兒任選一種, 但是必須按教師示教的方式畫,不允許幼兒超出此 范圍。改革后,同樣是畫頭飾,教師給幼兒提供的只是零件,如圓形、三角形、半圓形、矩形等,啟發(fā)幼兒可 以用這些“零件”組裝成各種畫。教師雖然也向幼兒出示了許多幅“零件拼裝圖”,但是更鼓勵幼兒根據(jù)自己 的意愿和喜好去創(chuàng)造,這樣的活動效果就與以前大不相同。每個幼兒都畫出與別人很不一樣的頭飾,如房子、 汽車、葡萄、螃蟹、太陽等等。我們體會到這一變化的最大特點是,兒童把美術活動看成是自己的事,而不是 教師要他做的事。